招标公告
绥宁县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绿洲农贸市场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项目名称绥宁县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绿洲农贸市场修缮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核准绥宁县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绿洲农贸市场修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绥发改招[2024]5号 ,项目业主为绥宁县商务局,招标人为绥宁县商务局,主要建设内容拓宽绿洲农贸市场市场进出通道,拆除现有农贸市场摊位、库房、门面,重新规划建设铺位、摊位,设农产品自产自销区域不少于150平方米、禽类宰杀分离区,并对市场水、电、下水道、公厕、屋顶、农残检测室进行提质改造等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76.70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绥宁县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绿洲农贸市场修缮工程);
1.2.2 建设地点:绥宁县绿洲农贸市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拓宽绿洲农贸市场市场进出通道,拆除现有农贸市场摊位、库房、门面,重新规划建设铺位、摊位,设农产品自产自销区域不少于150平方米、禽类宰杀分离区,并对市场水、电、下水道、公厕、屋顶、农残检测室进行提质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拓宽绿洲农贸市场市场进出通道,拆除现有农贸市场摊位、库房、门面,重新规划建设铺位、摊位,设农产品自产自销区域不少于150平方米、禽类宰杀分离区,并对市场水、电、下水道、公厕、屋顶、农残检测室进行提质改造等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规定,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本项目除项目经理之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无需进行评审,即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要求,且均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请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6日23时59 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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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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