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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国债资金3428万元,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选址为县城华润大道、兴盛东路、富民东路、惠民街、政府东街、中靖路等6条道路,共新建改建雨水排水系统11.081公里,管径为DN2400-DN300,采用钢筋混凝土Ⅱ级管。其中:新建排水管网8.091公里,600×600边沟1.1公里;改造排水管网0.67公里,维修边沟1.22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施工;
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日21时30分至2024年3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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