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号线南段、3、4号线沿线道路恢复项目(一期)的业主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对该项目的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包括2号线大湾站、大湾站3号口、黑甲山站,3号线仓房沟停车场出入线明挖区间、鲤鱼山站、八鲤区间2号竖井、长春南路站,4号线融合站、河南东路站、八道湾出入线区间,共计10个工点的道路恢复工程。
2.3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
2.4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号线南段、3、4号线沿线道路恢复项目(一期),共计10个工点,包括2号线南段大湾站、大湾站3号口、黑甲山站,3号线仓房沟停车场出入线明挖区间、鲤鱼山站、八鲤区间2号竖井、长春南路站,4号线融合站、河南东路站、八道湾出入线区间的现场验槽、施工配合工作、配合竣工验收工作等一次性详勘及相关配合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1.3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不少于4km的城市道路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
3.1.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1.5财务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1.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请登录)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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