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装修项目-消防工程及安防工程(第三次)
二、项目简介
招标内容: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装修项目-消防工程及安防工程(第三次),项目包含两个包件,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项目名称
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装修项目-消防工程及安防工程(第三次)
二、项目简介
招标内容: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装修项目-消防工程及安防工程(第三次),项目包含两个包件,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各包件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包件一 消防工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件二 安防工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包件一、包件二投标人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实力及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近三年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打印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3.截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同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盛京银行要求。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装修项目-消防工程及安防工程(第三次)
二、项目简介
招标内容: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装修项目-消防工程及安防工程(第三次),项目包含两个包件,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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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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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一 消防工程 |
中标人数量:1家计划工期:40日历天最高限价:272655.19元 |
不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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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安防工程 |
中标人数量:1家计划工期:40日历天最高限价:112064.58元 |
一、项目名称
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装修项目-消防工程及安防工程(第三次)
二、项目简介
招标内容:盛京银行上海分行食堂装修项目-消防工程及安防工程(第三次),项目包含两个包件,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
采购内容 |
其他要求 |
|
|
包件一 消防工程 |
工程地址:上海市黄陂北路309号7层01-05室、08-11室中标人数量:1家计划工期:40日历天最高限价:272655.19元 |
不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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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安防工程 |
工程地址:上海市黄陂北路309号7层01-05室、08-11室中标人数量:1家计划工期:40日历天最高限价:112064.58元 |
(一)各包件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包件一 消防工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件二 安防工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包件一、包件二投标人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实力及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近三年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打印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3.截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同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盛京银行要求。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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