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奇迹点项目一、二期连廊零星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弱电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1.1 工程概况:总装修改造面积2106平米(连廊健身房和会议室装修1500平米、玻璃房146平米、1#接待室460平米及其它零星装修改造工程),主要装修内容为楼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吊顶装饰、门窗安装、零星拆除改造,安装工程、智能弱电系统安装调试等 。
2.1.2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601号 。
2.1.3 建设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单位实际进度计划为准(总工期6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 :1、甲方合同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波士顿会议室音视频系统、亚琛会议室音视频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健身房背景音乐系统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调试、图纸深化。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乙方承包范围,乙方对此予以认可。2、包括甲方其他工程的配合工作等。3、承包范围内材料、器具、设备及相应配套部件等的采购、制作、预埋、安装、试验、委托检测、清理、调试等成品全过程工作。4、为完成承包范围工作所需的一切措施工作。5、承包范围工作引起的如凿墙槽、清管、清箱盒、调试等垃圾的清理工作,承包范围工作或返工引起的结构或装饰损坏的修补和修复工作。6、承包范围分部分项工作所有的技术资料(含归档资料)。
2.2.2 分项工期: 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3 质量要求: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和地方性规定,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按现行的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为依据,并须在存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承包人还应遵守如下约定;
1、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相关文件。2、投标人还应严格执行《通用规范》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依照《通用规范》和有关法规进行监督。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市建委、项目所在地发布的建设领域限制、 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要求,严格审查施工图所明确的材料和设备,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承包人在工程中不得使用了《通告》明令限制和禁止的技术和产品,若违反此约定,承包人除应承担返工责任及返工损失外,还得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4、 投标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并书面报送监理单位及发包人。5、若投标人中标后在工程在实施中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工序实施中有偷工减料的行为以及有严重质量问题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后续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工程概况:总装修改造面积2106平米(连廊健身房和会议室装修1500平米、玻璃房146平米、1#接待室460平米及其它零星装修改造工程),主要装修内容为楼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吊顶装饰、门窗安装、零星拆除改造,安装工程、智能弱电系统安装调试等 。
2.1.2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601号 。
2.1.3 建设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单位实际进度计划为准(总工期6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 :1、甲方合同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波士顿会议室音视频系统、亚琛会议室音视频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健身房背景音乐系统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调试、图纸深化。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乙方承包范围,乙方对此予以认可。2、包括甲方其他工程的配合工作等。3、承包范围内材料、器具、设备及相应配套部件等的采购、制作、预埋、安装、试验、委托检测、清理、调试等成品全过程工作。4、为完成承包范围工作所需的一切措施工作。5、承包范围工作引起的如凿墙槽、清管、清箱盒、调试等垃圾的清理工作,承包范围工作或返工引起的结构或装饰损坏的修补和修复工作。6、承包范围分部分项工作所有的技术资料(含归档资料)。
2.2.2 分项工期: 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3 质量要求: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和地方性规定,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按现行的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为依据,并须在存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承包人还应遵守如下约定;
1、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相关文件。2、投标人还应严格执行《通用规范》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依照《通用规范》和有关法规进行监督。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市建委、项目所在地发布的建设领域限制、 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要求,严格审查施工图所明确的材料和设备,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承包人在工程中不得使用了《通告》明令限制和禁止的技术和产品,若违反此约定,承包人除应承担返工责任及返工损失外,还得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4、 投标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并书面报送监理单位及发包人。5、若投标人中标后在工程在实施中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工序实施中有偷工减料的行为以及有严重质量问题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后续不得参与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经营范围有相应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分包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日17时至2024年3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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