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涟源市重点采煤沉陷区桥头河镇桥头河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涟源市桥头河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湖南省涟源市重点采煤沉陷区桥头河镇桥头河路建设工程项目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 30km/h,路幅宽 24.5m,道路全长约 1606m,双向四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路面改造、市政管网(污水、雨水、给水、电力、电信)、景观与绿化、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概算,本次招标控制价为37289417.33元(道路工程范围内未完工的龙湾大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于工程承发包范围(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完成施工图(限额)设计,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审查和备案;施工及施工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施工图(限额)设计,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审查和备案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如设计变更,现场指导等)、参与竣工验收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1.4.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检测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1.4.3 采购范围: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
1.5 质量标准: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涟源市重点采煤沉陷区桥头河镇桥头河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涟源市桥头河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湖南省涟源市重点采煤沉陷区桥头河镇桥头河路建设工程项目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 30km/h,路幅宽 24.5m,道路全长约 1606m,双向四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路面改造、市政管网(污水、雨水、给水、电力、电信)、景观与绿化、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概算,本次招标控制价为37289417.33元(道路工程范围内未完工的龙湾大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于工程承发包范围(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完成施工图(限额)设计,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审查和备案;施工及施工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施工图(限额)设计,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审查和备案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如设计变更,现场指导等)、参与竣工验收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1.4.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检测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1.4.3 采购范围: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
1.5 质量标准: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3月01日起至2024年03月08日止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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