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Y-CS-2024-002
项目名称:龙祥岛塔礁洲一馆一廊周边环境品质提升及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819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707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进场通知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FJLY-CS-2024-002
项目名称:龙祥岛塔礁洲一馆一廊周边环境品质提升及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819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707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龙祥岛塔礁湿地环岛路路面破损修复项目 |
1 |
430707.06 |
项 |
建筑业 |
否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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