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样品:不收取
1.9.投标预备会:无
1.10.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1.11.分包:不允许
1.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1.13.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电动重卡换电业务的发展,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5套预装式电动重卡自动充换电站框架招标,招标范围如下:
1.固定式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包括配电系统、一体站篷房、智能换电机器人、充电系统、站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辅助设施系统、换电控制器等)。
2.可拆卸式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包括由配电系统、外壳系统、监控室、智能换电机器人、充电系统、物联检测及定位引导系统、站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辅助设施、换电控制器等组成)。
3.固定充分布换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固定充电站系统)。包括固定充电站篷房系统、固定充电站视频监控系统、充电系统及连接电缆等组成。
4.固定充分布换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分布换电站系统)。包括分布换电站篷房、换电机器人、站控系统、分布换电站视频监控系统等组成。
固定充分布换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转运板车系统)。包括低平板半挂车、电缆夹层、电池托架、电池箱、锁止机构、支腿等组成。
(二)招标范围
备注:实际采购金额以项目合同为准,合同执行金额下限为预估采购金额的80%,上限不超过预估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未满,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上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1日1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3月06日19时00分00秒,报名。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样品:不收取
1.9.投标预备会:无
1.10.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1.11.分包:不允许
1.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1.13.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电动重卡换电业务的发展,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5套预装式电动重卡自动充换电站框架招标,招标范围如下:
1.固定式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包括配电系统、一体站篷房、智能换电机器人、充电系统、站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辅助设施系统、换电控制器等)。
2.可拆卸式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包括由配电系统、外壳系统、监控室、智能换电机器人、充电系统、物联检测及定位引导系统、站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辅助设施、换电控制器等组成)。
3.固定充分布换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固定充电站系统)。包括固定充电站篷房系统、固定充电站视频监控系统、充电系统及连接电缆等组成。
4.固定充分布换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分布换电站系统)。包括分布换电站篷房、换电机器人、站控系统、分布换电站视频监控系统等组成。
固定充分布换电动重卡换电站系统(转运板车系统)。包括低平板半挂车、电缆夹层、电池托架、电池箱、锁止机构、支腿等组成。
(二)招标范围
| 序号 | 标的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费用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预装式电动重卡自动充换电站2024年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 01 | 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预装式电动重卡自动充换电站2024年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 1150 | 692.00(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 不收取 | 100000.00 |
备注:实际采购金额以项目合同为准,合同执行金额下限为预估采购金额的80%,上限不超过预估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未满,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上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照在有效期内。 |
| 2 |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对应物资品类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才具备投标资格。未开展资格预审的物资品类不受此条要求限制。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招标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 4 |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5 | 投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生成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生成的完整“《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时间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非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信用情况未在公示系统公示的,需要提交情况说明。 |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否决。 |
| 8 |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的证明文件,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1日1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3月06日19时00分00秒,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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