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某单位信息通信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成都地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某单位信息通信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成都地区)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家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通信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基础建设工程、防雷接地工程。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2.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876,038.15元。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2月至今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提供2023年2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社保代收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投标人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须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投标人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上级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④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9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函)。
3.10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信息安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安全承诺书》】。
3.1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1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1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中标后无理由不得更换拟派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并提供2023年2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在日期处签署日期,未手写签名或笔迹不一致,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8日(09:00—12: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某单位信息通信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成都地区)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家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通信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基础建设工程、防雷接地工程。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2.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876,038.15元。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2月至今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提供2023年2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社保代收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投标人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须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投标人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上级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④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9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函)。
3.10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信息安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安全承诺书》】。
3.1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1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1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中标后无理由不得更换拟派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并提供2023年2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在日期处签署日期,未手写签名或笔迹不一致,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8日(09:00—12: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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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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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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