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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3-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81-PHXM-C2024-0001

项目名称: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76万元

 

?最高限价:体长50cm以下的50元/头,体长50cm以上的80元/头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后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0〕1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2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省级验收合格、“三同时”审核验收合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3月7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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