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元): 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其中在宁夏区内服务时间不得少于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2)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查询:投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家。联合体各成员除须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须满足下述要求: ①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投标人,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组成数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并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及成员应当具备承担相关工作的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1 18:00:00 至 2024-03-08 23:59:59
项目名称: 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元): 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项目 | 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托高速公路线路调查摸清周边新能源资源情况,结合高速公路边坡、互通立交、服务区、匝道、隔离带、收费站等空间资源,探索高速公路与光伏、风能等新能源融合发展有效途径,开展推动交通网络与能源网络进一步融合的政策研究,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 | 700000 | 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其中在宁夏区内服务时间不得少于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2)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查询:投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家。联合体各成员除须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须满足下述要求: ①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投标人,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组成数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并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及成员应当具备承担相关工作的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1 18:00:00 至 2024-03-08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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