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通州自有大楼装修 已由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 浦银复[2023]57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通州区江米店街1号院1号楼1层 (101至106),2层 (203 至206),3层(301、302) ,5层501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3017.4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942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1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 |
4.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4-3-2 9:00:00 至 2024-3-7 17:00:00下载招标文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3-25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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