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E52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平塘县县城后山至新区内涝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投资〔2023〕17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100.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县城。 |
| 2.2 建设规模:新建MUHDPE合金管5200m,环刚度SN≥12.5kN/m²钢筋混凝土箱涵:BXH=4mX2m共1300m,配套建设180座钢筋混凝土成品检查井 。 |
| 2.3 合同估算价:51907200元。 |
| 2.4 计划工期:300 天。 |
| 2.5 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工作和质量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整体移交业主、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由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2日23时59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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