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小县大城共同富裕”农民集聚转化安置房及配套服务项目(文成四期)-C17地块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825-04-01-293340。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龙游楚盛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C-17地块占地约107.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保障性住宅、市场化住宅、配套建设服务用房及绿地景观等。
2.1.2项目建设地址:龙游县同庆路以南、安贞路以东、十里铺路以北、文成路以西。
2.1.3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
2.1.4设计规模:属建筑行业大型规模。
2.1.5估算投资额:工程投资估算约9.59 亿元,工程费用约5.50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工程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人防)、海绵城市、深基坑支护、装修设计(含公共部位装修、各类指标用房、样板房精装修等)、电气(含弱电智能化、室外景观照明、亮化工程等)、暖通、消防、小区绿化景观含给排水、室外道路管网、标识标线工程(含地下车位划线、人防工程标识标线)等、小区周边道路及公园景观配套、其他附属配套工程(含垃圾分类)等设计,且专项设计图纸需完整,不得要求甲方另行委托二次设计,图纸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招标人要求;以及图审阶段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上述各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2)配合施工图纸审查工作;3)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4)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根据施工进度指派相应的设计人员到场服务;5)配合编制竣工图,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6)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7)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2.3设计周期:
(1)设计周期:90 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
(2)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查的时间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可不计入设计周期,但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审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除外。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要求)。
3.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09时30分00 秒。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小县大城共同富裕”农民集聚转化安置房及配套服务项目(文成四期)-C17地块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825-04-01-293340。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龙游楚盛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C-17地块占地约107.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保障性住宅、市场化住宅、配套建设服务用房及绿地景观等。
2.1.2项目建设地址:龙游县同庆路以南、安贞路以东、十里铺路以北、文成路以西。
2.1.3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
2.1.4设计规模:属建筑行业大型规模。
2.1.5估算投资额:工程投资估算约9.59 亿元,工程费用约5.50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工程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人防)、海绵城市、深基坑支护、装修设计(含公共部位装修、各类指标用房、样板房精装修等)、电气(含弱电智能化、室外景观照明、亮化工程等)、暖通、消防、小区绿化景观含给排水、室外道路管网、标识标线工程(含地下车位划线、人防工程标识标线)等、小区周边道路及公园景观配套、其他附属配套工程(含垃圾分类)等设计,且专项设计图纸需完整,不得要求甲方另行委托二次设计,图纸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招标人要求;以及图审阶段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上述各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2)配合施工图纸审查工作;3)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4)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根据施工进度指派相应的设计人员到场服务;5)配合编制竣工图,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6)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7)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2.3设计周期:
(1)设计周期:90 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
(2)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查的时间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可不计入设计周期,但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审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除外。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要求)。
3.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09时30分0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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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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