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项目钻孔灌注桩施工班组,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郭溪街道梅屿村,基坑位于规划的教育路与屿底路交叉口的东北角,东侧与在建104国道间J-06地块为规划的防护绿地,南侧与已建的小学间为规划道路,西侧为规划道路和公园绿地,北侧J-02地块现为空地。
3、招标范围:
3.1 本次招标的班组承包方式为桩基工程施工包清工,包括履行合同所需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钢筋、混凝土、钢板与型钢)设备、人员、材料、机具、桩基数据收集填报等。
3.2 施工内容:回旋钻孔灌注桩承包施工范围:打桩机具安拆与进退场(包括二次进退场及安装与拆卸费),桩位定位放样、复核;钢筋笼制作及安装(钢筋笼建议采用滚笼机作业),钢筋笼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加劲箍及螺旋钢筋脱落情况;钢筋保护层焊接制作与安装,钻机成孔;二次清孔;钢立柱焊接制作、下放;浇灌商品混凝土;场内因桩机施工需要的挖机、钢板费用;含打桩机的进出场,含桩孔开挖,含地下障碍物挖除(地下障碍物在深度超过2m(含2m)或遇地基基础需处理由项目部现场签单确认);钢护筒(试桩桩帽护筒除外)的制作、埋设、拆除、清洗,钻机的装拆就位、移动,泥浆的制作、泥浆注入、排出、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导管的制购、试压桩的制作,灌注混凝土;桩基工程施工原始资料记录、编制、整理;桩基动测、静载检测的桩头处理。挖总泥浆池(外运)、循环泥浆池、清水池;如泥浆需外运,则由招标人负责运输;取水源由招标人提供,水泵、水管等材料由中标人负责;电源由招标人提供一级配电箱。施工相关机械(桩机、钻头、钻杆、挖机等)、设备(放样测量所需全站仪、水准仪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其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场地条件自行踏勘。
钢格构立柱包括的承包施工范围:钢板与型钢(角钢)下料、切割、制作,焊接、装卸运输、场内二次搬运、场内二次(节与节)拼接(焊接)、安放就位等人工劳务及切割机、电焊机、吊车等机械、机具的使用摊销费用;还包括焊接耗材(电焊条)费用。
特别说明:总泥浆池已挖出,施工台班费由中标人支付。
3.3 桩基设计情况:桩基工程详见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图纸。最终结算工程量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联系单或现场签证,由招标方项目部审核确认中标施工班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
4、施工工期:
4.1 本工程桩基工程总工期60日历天完成,【从本桩基工程(含配合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和PC工法组合钢管桩施工工期)打第壹根桩开始至最后壹根桩浇筑完成为止】。
如因中标方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迟壹天将被扣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违约金,总额以本桩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为限额。
4.2 因招标人原因和不可预见延误工期,招标人负责确认工期顺延,但不做费用补偿。
5、施工要求
5.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桩基分项工程必须验收合格,确保“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
5.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按 市 标化工地要求执行。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及履约能力;
6.2班组信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6.3班组必须已入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库桩基工班组类名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及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3日-2024年3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7:00(逾期不予报名),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项目钻孔灌注桩施工班组,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郭溪街道梅屿村,基坑位于规划的教育路与屿底路交叉口的东北角,东侧与在建104国道间J-06地块为规划的防护绿地,南侧与已建的小学间为规划道路,西侧为规划道路和公园绿地,北侧J-02地块现为空地。
3、招标范围:
3.1 本次招标的班组承包方式为桩基工程施工包清工,包括履行合同所需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钢筋、混凝土、钢板与型钢)设备、人员、材料、机具、桩基数据收集填报等。
3.2 施工内容:回旋钻孔灌注桩承包施工范围:打桩机具安拆与进退场(包括二次进退场及安装与拆卸费),桩位定位放样、复核;钢筋笼制作及安装(钢筋笼建议采用滚笼机作业),钢筋笼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加劲箍及螺旋钢筋脱落情况;钢筋保护层焊接制作与安装,钻机成孔;二次清孔;钢立柱焊接制作、下放;浇灌商品混凝土;场内因桩机施工需要的挖机、钢板费用;含打桩机的进出场,含桩孔开挖,含地下障碍物挖除(地下障碍物在深度超过2m(含2m)或遇地基基础需处理由项目部现场签单确认);钢护筒(试桩桩帽护筒除外)的制作、埋设、拆除、清洗,钻机的装拆就位、移动,泥浆的制作、泥浆注入、排出、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导管的制购、试压桩的制作,灌注混凝土;桩基工程施工原始资料记录、编制、整理;桩基动测、静载检测的桩头处理。挖总泥浆池(外运)、循环泥浆池、清水池;如泥浆需外运,则由招标人负责运输;取水源由招标人提供,水泵、水管等材料由中标人负责;电源由招标人提供一级配电箱。施工相关机械(桩机、钻头、钻杆、挖机等)、设备(放样测量所需全站仪、水准仪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其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场地条件自行踏勘。
钢格构立柱包括的承包施工范围:钢板与型钢(角钢)下料、切割、制作,焊接、装卸运输、场内二次搬运、场内二次(节与节)拼接(焊接)、安放就位等人工劳务及切割机、电焊机、吊车等机械、机具的使用摊销费用;还包括焊接耗材(电焊条)费用。
特别说明:总泥浆池已挖出,施工台班费由中标人支付。
3.3 桩基设计情况:桩基工程详见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图纸。最终结算工程量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联系单或现场签证,由招标方项目部审核确认中标施工班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
4、施工工期:
4.1 本工程桩基工程总工期60日历天完成,【从本桩基工程(含配合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和PC工法组合钢管桩施工工期)打第壹根桩开始至最后壹根桩浇筑完成为止】。
如因中标方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迟壹天将被扣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违约金,总额以本桩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为限额。
4.2 因招标人原因和不可预见延误工期,招标人负责确认工期顺延,但不做费用补偿。
5、施工要求
5.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桩基分项工程必须验收合格,确保“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
5.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按 市 标化工地要求执行。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及履约能力;
6.2班组信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6.3班组必须已入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库桩基工班组类名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及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3日-2024年3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7:00(逾期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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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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