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岚皋法院佐龙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4056F项目名称:岚皋法院佐龙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1,286.0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法院佐龙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61,286.0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61,286.0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法院业务用房施工 | 佐龙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 | 1(栋) | 详见采购文件 | 861,286.09 | 861,286.09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法院佐龙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法院佐龙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2.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 8.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同一合同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11.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2.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9日至 2024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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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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