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内蒙古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
程牵头企业优选
委托单位:通辽市能源局
公 示 期:3 日。
二、报名单位的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要求:
1. 牵头单位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林草局关于报送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2024-2030年)和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具有新能源相关投资、建设、方案制定等经验。
7. 优选出的牵头单位,需在2024年3月7日之前完成《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2024-2030年)》和2024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四、递交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上午09时00分;
项目名称:内蒙古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
程牵头企业优选
委托单位:通辽市能源局
公 示 期:3 日。
二、报名单位的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要求:
1. 牵头单位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林草局关于报送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2024-2030年)和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具有新能源相关投资、建设、方案制定等经验。
7. 优选出的牵头单位,需在2024年3月7日之前完成《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2024-2030年)》和2024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四、递交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上午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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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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