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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城市排洪沟(渠)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9 收藏项目
(请登录)受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秦安县城市排洪沟(渠)治理项目(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1、招标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秦安县城市排洪沟(渠)治理项目(设计)
1.2、建设地点:秦安县城区
1.3、工程规模:完善城郊防洪防御系统,对秦安县城区多发内涝及存在洪水隐患的沟渠进行治理,分别为:1.蔡店排洪渠改造约0.4公里;2.石碑路排洪渠改造约0.5公里;3.秦南路福雨塑业附近雨水管改造约0.2公里;4.女娲路道路改造长度约0.24公里,其雨水管道改造约0.3公里、污水管道改造约0.2公里、给水管道改造约0.3公里;5.西滨河路管道改造雨水管改造约0.5公里、污水管改造约2.6公里。
1.4、项目预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30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为68万元(此价为最高限价,大于等于此价为废标)。
1.5、资金来源:申请国债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1.6、工期:设计周期15日历天,(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
1.7、工程质量: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建设区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2.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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