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阜宁县2024年度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3.预算金额:80万元(一标段20万元,二标段20万元,三标段20万元,四标段2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0万元(一标段20万元,二标段20万元,三标段20万元,四标段20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县2024年度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日用及纺织品、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电子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抽样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服务项目,合计64个品种,抽样检验约509批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8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6.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抽检,合计19个品种,抽样检验约146批次,采购预算为2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等抽检,合计13个品种,抽样检验约97批次,采购预算为2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电子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等抽检,合计19个品种,抽样检验约128批次,采购预算为2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日用及纺织品、轻工产品等抽检,合计13个品种,抽样检验约138批次,采购预算为2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且每个申请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根据采购人安排完成检测目标,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9、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检测内容。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8日23:59(北京时间)止;
3.预算金额:80万元(一标段20万元,二标段20万元,三标段20万元,四标段2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0万元(一标段20万元,二标段20万元,三标段20万元,四标段20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县2024年度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日用及纺织品、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电子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抽样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服务项目,合计64个品种,抽样检验约509批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8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6.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抽检,合计19个品种,抽样检验约146批次,采购预算为2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等抽检,合计13个品种,抽样检验约97批次,采购预算为2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电子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等抽检,合计19个品种,抽样检验约128批次,采购预算为2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日用及纺织品、轻工产品等抽检,合计13个品种,抽样检验约138批次,采购预算为2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且每个申请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根据采购人安排完成检测目标,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9、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检测内容。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8日23:59(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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