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广西兴业县画眉河洛阳镇新忠、新安村河段整治工程 已由玉林市水利局以〔〔玉水技[2022]95〕号文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桂财农〔2023〕131〕号文 〕号文下达了 广西兴业县画眉河洛阳镇新忠、新安村河段整治工程 工程投资计划 722.9800 万元,项目法人为曾浩林 ,招标人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泓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地点:画眉河兴业县洛阳镇新忠、新安村河段 。建设规模:本次广西兴业县画眉河洛阳镇新忠、新安村河段整治工程, 保护人口1600人,耕地1400亩,河道治理长为3.319km, 新建护岸长度 3.628km, 其中左岸长1.547km, 右岸长2.081km。附属工程12米 DN1500排水涵管,25座下河步阶。 。招标范围:全部设计图纸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1个标段; 365 日历天。 。招标内容:广西兴业县画眉河洛阳镇新忠、新安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722.9855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玉林)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3 月26 日09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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