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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瀛洲花园小区A10#-12#、S3#、S5#楼连接体101复式集中配套用房(1层横街50-104号店面)招租二次公告
日期:2024-02-29 收藏项目

闽侯县瀛洲花园小区A10#-12#、S3#、S5#楼连接体101复式集中配套用房(1层横街50-104号店面)招租(二次)公 受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瀛洲花园小区A10#-12#、S3#、S5#楼连接体101复式集中配套用房(1层横街50-104号店面)招租(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瀛洲花园小区A10#-12#、S3#、S5#楼连接体101复式集中配套用房(1层横街50-104号店面)招租(二次)
项目编号:FJSSD-2024-ZZ02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05939763
(请登录)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租标的一览表


项目编号

招租标的

面积

(平方米)

月租金起始单价(元/平方米)

竞租保证金(元)

FJSSD-2024-ZZ024-1

闽侯县瀛洲花园小区A10#-12#、S3#、S5#楼连接体101复式集中配套用房(1层横街50-104号店面)

201.8

124.16

20000

备注:
1.本次租赁期限5年;
2.月租金单价根据竞得人成交价确定,但不得低于月租金起始单价;
3.承租期租金标准:第1至3年每年租金标准为月租金单价×面积×12;第4至5年每年租金标准为月租金单价×面积×12×(1+5%)。


注:
1、竞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水电费用、能源费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用、消防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与租赁店面相关的规费),招租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竞得人不得转租他人,若发现转租,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关责任。
3、竞租保证金:竞租前必须按上述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期间不计息。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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