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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光明港公园基础设施维修项目(零星维修) 已由/ 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光明港公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光明港公园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光明港公园;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金额9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2024年光明港公园基础设施维修项目(零星维修),具体内容包括公园园路、栏杆等基础设施维护及零星维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项目投资金额9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项目投资金额9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0000.00元; (暂列金额: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 甲供材料费:0.00元, 其他说明:/)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1日 09:00:00 至2024年03月06日 17:0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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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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