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喇嘛地河(7+300至14+840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喇嘛地河(7+300至14+840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喇嘛地河(7+300至14+840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收藏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喇嘛地河(7+300至14+840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喇嘛地河(7+300至14+840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3]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治理范围为喇嘛地河新地村至岗子村段,治理全长约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垃圾清理、种植土覆土、修建植物护岸、建设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建透水过滤坝2道、修建河道子槽。
  2.2招标范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喇嘛地河(7+300至14+840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1 09:00至2024-03-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