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北车辆段2024年阜阳地区气体采购(第二次)采购人为上局-杭州北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气体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80瓶乙炔
290瓶氧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基本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具备氧气、乙炔等化工产品经营资质的生产制造商或被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3.2许可和认证:供应商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具备压力容器的检测能力,具备特种设备检验许可证,对氧气瓶、混合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压力容器定期检测及承担相关费用。
3.3财务能力:供应商近两年(2020-2021)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须出具财务会计报表。
3.4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及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3月1日 08:00至2024年3月5日 16:00(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采购文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北车辆段2024年阜阳地区气体采购(第二次)采购人为上局-杭州北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气体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80瓶乙炔
290瓶氧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基本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具备氧气、乙炔等化工产品经营资质的生产制造商或被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3.2许可和认证:供应商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具备压力容器的检测能力,具备特种设备检验许可证,对氧气瓶、混合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压力容器定期检测及承担相关费用。
3.3财务能力:供应商近两年(2020-2021)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须出具财务会计报表。
3.4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及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3月1日 08:00至2024年3月5日 16:00(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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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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