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凤栖路、区间路道路EPC总承包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凤栖路、区间路道路EPC总承包工程-沥青混凝土、阀门管件、路灯等成品料采购【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3-FQQJ-GKZB-03/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凤栖路、区间路道路EPC总承包工程-沥青混凝土、阀门管件、路灯等成品料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沥青混凝土、阀门管件、路灯等成品料采购
2.2 交货期: 30天
2.3 交货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本次采购的产品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同时满足业主及监理方等要求。
2.5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 150万元以上,代理商 150 万元以上; 4.2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 4.3 生产能力要求:产能需满足采购物资需求; 4.4 财务能力要求:必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合格 4.6 环保要求:生产设备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 4.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8 其他要求: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报名时间:
从2024-03-02 09:00 起至 2024-03-07 09: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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