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1309 项目名称:沈阳市夜间经济发展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规格等标准
1、研究范围
规划范围:沈阳市市域范围,用地面积约12860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4-2028年
3、规划内容及要求
在对沈阳市夜间餐饮、购物、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健身、住宿等业态分类规划引导基础上,加强对夜经济空间布局规划,针对重点夜经济地区明确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谋划夜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突出主题特色、拓展夜间消费场景,做到指导性规划深度。
(1)夜经济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从夜经济市场规模、业态结构、空间布局、集聚载体、要素资源、消费和营商环境等方面,研究分析沈阳市夜经济的现状特点和问题短板。充分利用统计数据分析、大数据挖掘、研究模型等技术手段,对沈阳市夜经济的现状水平、承载能力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和研判。
对比国内先进城市典型夜经济集聚区,如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洪崖洞街区、西安市大唐不夜城步行街、长沙市五一商圈、成都市春熙路大慈坊街区等,从建设思路、商圈特色、品牌打造等方面开展案例研究。
(2)夜经济总体发展定位与目标。结合现状业态与资源,消费需求与特征,城市发展阶段等各项因素,合理确定沈阳市夜经济发展的总体定位与区域定位、城市品牌定位与外部形象定位,并进一步明确沈阳夜经济的发展目标、主导业态方向和发展路径。
(3)城市夜经济总体空间布局。结合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35个核心发展板块建设与商业格局,对建成区各夜经济圈、夜经济带、夜经济项目载体等进行总体空间布局和分级分类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夜经济地区的定位,打造结构合理、特征鲜明、布局有序的夜经济发展格局。
(4)重点夜经济地区发展引导。在总体发展定位和分级分类布局引导下,结合现状空间、要素、设施可利用资源,针对重点夜经济地区进行主导产业和业态的策划引导,明确发展方向、主题特色、服务人群等,形成针对性的发展引导方案,并对周边的带动联动关系以及空间优化、场景营造等提出改造与提升建议。
(5)多元化、特色化夜经济项目策划。整合夜经济圈、夜经济带、文化场所、景区等各类型旅游点,策划一批支撑夜经济发展的项目,策划夜经济主题系列品牌活动,拉动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能,提升城市形象。
(6)配套服务支撑与保障措施。从公共交通、景观亮化、市场管理、大数据应用等城市设施环境与公共服务方面提出补齐短板的有效举措,并在组织机制改革、管理模式创新、营销宣传推广等实施保障方面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二、编制依据
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20〕16号)
2、《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夜经济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9〕18号)
3、《2022年沈阳市培育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
4、《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
5、《沈阳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18-2035年)》
★三、履约要求
1、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要求
(1) 研究报告和相关图件,包括:
1) 沈阳市夜间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报告
2) 沈阳市夜间经济总体空间布局图
3) 夜间经济集聚区规划布局图
4) 夜经济发展节点规划布局图
5) 沈阳市夜间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布局图
(2)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布局关联单位征求意见书
(3)成果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
(4)成果输出装订3套
4、关于成果有效性
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编制规划成果,最终成果要符合技术服务内容和技术深度要求。
★5、关于知识产权
规划署名权归项目承接方所有,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沈阳市商务局所有。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只有沈阳市商务局有权在成果文件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成果。
★6、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验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研究范围
规划范围:沈阳市市域范围,用地面积约12860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4-2028年
3、规划内容及要求
在对沈阳市夜间餐饮、购物、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健身、住宿等业态分类规划引导基础上,加强对夜经济空间布局规划,针对重点夜经济地区明确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谋划夜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突出主题特色、拓展夜间消费场景,做到指导性规划深度。
(1)夜经济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从夜经济市场规模、业态结构、空间布局、集聚载体、要素资源、消费和营商环境等方面,研究分析沈阳市夜经济的现状特点和问题短板。充分利用统计数据分析、大数据挖掘、研究模型等技术手段,对沈阳市夜经济的现状水平、承载能力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和研判。
对比国内先进城市典型夜经济集聚区,如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洪崖洞街区、西安市大唐不夜城步行街、长沙市五一商圈、成都市春熙路大慈坊街区等,从建设思路、商圈特色、品牌打造等方面开展案例研究。
(2)夜经济总体发展定位与目标。结合现状业态与资源,消费需求与特征,城市发展阶段等各项因素,合理确定沈阳市夜经济发展的总体定位与区域定位、城市品牌定位与外部形象定位,并进一步明确沈阳夜经济的发展目标、主导业态方向和发展路径。
(3)城市夜经济总体空间布局。结合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35个核心发展板块建设与商业格局,对建成区各夜经济圈、夜经济带、夜经济项目载体等进行总体空间布局和分级分类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夜经济地区的定位,打造结构合理、特征鲜明、布局有序的夜经济发展格局。
(4)重点夜经济地区发展引导。在总体发展定位和分级分类布局引导下,结合现状空间、要素、设施可利用资源,针对重点夜经济地区进行主导产业和业态的策划引导,明确发展方向、主题特色、服务人群等,形成针对性的发展引导方案,并对周边的带动联动关系以及空间优化、场景营造等提出改造与提升建议。
(5)多元化、特色化夜经济项目策划。整合夜经济圈、夜经济带、文化场所、景区等各类型旅游点,策划一批支撑夜经济发展的项目,策划夜经济主题系列品牌活动,拉动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能,提升城市形象。
(6)配套服务支撑与保障措施。从公共交通、景观亮化、市场管理、大数据应用等城市设施环境与公共服务方面提出补齐短板的有效举措,并在组织机制改革、管理模式创新、营销宣传推广等实施保障方面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二、编制依据
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20〕16号)
2、《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夜经济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9〕18号)
3、《2022年沈阳市培育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
4、《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
5、《沈阳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18-2035年)》
★三、履约要求
1、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果要求
(1) 研究报告和相关图件,包括:
1) 沈阳市夜间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报告
2) 沈阳市夜间经济总体空间布局图
3) 夜间经济集聚区规划布局图
4) 夜经济发展节点规划布局图
5) 沈阳市夜间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布局图
(2)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布局关联单位征求意见书
(3)成果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
(4)成果输出装订3套
4、关于成果有效性
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编制规划成果,最终成果要符合技术服务内容和技术深度要求。
★5、关于知识产权
规划署名权归项目承接方所有,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沈阳市商务局所有。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只有沈阳市商务局有权在成果文件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成果。
★6、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验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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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沈阳市夜间经济发展规划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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