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2503反渗透浓水单元达标排放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烯烃厂净水车间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概况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能力为150m3/h,处理对象为2502单元反渗透浓水(140 m3/h)及乙烯废碱液(4-6 m3/h)。装置主要组成:调节池、改良型SBR池、曝气生物滤池、多介质过滤器、臭氧接触氧化、活性碳过滤器。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采用改良型SBR池、曝气生物滤池两级生化加多介质过滤、活性碳过滤工艺来处理高含盐生产废水。SBR池集曝气、沉淀于一体,具有操作灵活占地面积小的特点;SBR池前部设置了生物选择器、污泥回流系统。烯烃厂2503污水处理单元进水属于高盐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其特点是盐度高,微生物培养困难;TN高,既有硝态氮,也有铵态氮;COD高,可生化性较差,是一种高盐、高氮、低B/C、低C/N的难降解废水,严重缺乏有效碳源。
招标范围为: 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烯烃厂净水车间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流程优化及单元运行服务。
招标水量:83.33万吨/年(按2503单元实际处理达标排放量结算)
本项目拟采用固定单价(吨水处理成本)方式进行招标;设置拦标价9.00元/吨。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地点:(请登录)
2.3 工期: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准确时间根据装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
2.4服务标准: 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产水指标在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规定的指标要求的基础上,必须达到抚顺石化公司对烯烃厂污水外排内控指标要求,即2503单元活性炭出水达到CODcr≤45mg/L、石油类≤2mg/L、总磷≤0.45mg/L、氨氮≤5mg/L、总氮≤14mg/L;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FSSH-FW-XT-2024-005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投标人应具有在石油化工行业处理高含盐污水(平均电导率大于7000ms/cm)一年及以上成功案例证明及总包运行服务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业绩单位公章的现场技术服务报告、联系方式)。
3.投标人需提供污水处理场2503单元运营方案(方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组成,COD、氨氮、总氮和总磷等指标达标措施,费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三剂、设备、维修维护、管理费等)、臭氧消耗量等。)
4.投标人需提供操作人员8人,项目经理1人,工艺、设备、安全工程师各1人。
5.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问题;(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9 09:00:00 至 2024-03-05 16:59:59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2503反渗透浓水单元达标排放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烯烃厂净水车间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概况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能力为150m3/h,处理对象为2502单元反渗透浓水(140 m3/h)及乙烯废碱液(4-6 m3/h)。装置主要组成:调节池、改良型SBR池、曝气生物滤池、多介质过滤器、臭氧接触氧化、活性碳过滤器。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采用改良型SBR池、曝气生物滤池两级生化加多介质过滤、活性碳过滤工艺来处理高含盐生产废水。SBR池集曝气、沉淀于一体,具有操作灵活占地面积小的特点;SBR池前部设置了生物选择器、污泥回流系统。烯烃厂2503污水处理单元进水属于高盐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其特点是盐度高,微生物培养困难;TN高,既有硝态氮,也有铵态氮;COD高,可生化性较差,是一种高盐、高氮、低B/C、低C/N的难降解废水,严重缺乏有效碳源。
招标范围为: 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烯烃厂净水车间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流程优化及单元运行服务。
招标水量:83.33万吨/年(按2503单元实际处理达标排放量结算)
本项目拟采用固定单价(吨水处理成本)方式进行招标;设置拦标价9.00元/吨。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地点:(请登录)
2.3 工期: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准确时间根据装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
2.4服务标准: 2503反渗透浓水处理单元产水指标在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规定的指标要求的基础上,必须达到抚顺石化公司对烯烃厂污水外排内控指标要求,即2503单元活性炭出水达到CODcr≤45mg/L、石油类≤2mg/L、总磷≤0.45mg/L、氨氮≤5mg/L、总氮≤14mg/L;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FSSH-FW-XT-2024-005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投标人应具有在石油化工行业处理高含盐污水(平均电导率大于7000ms/cm)一年及以上成功案例证明及总包运行服务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业绩单位公章的现场技术服务报告、联系方式)。
3.投标人需提供污水处理场2503单元运营方案(方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组成,COD、氨氮、总氮和总磷等指标达标措施,费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三剂、设备、维修维护、管理费等)、臭氧消耗量等。)
4.投标人需提供操作人员8人,项目经理1人,工艺、设备、安全工程师各1人。
5.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问题;(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9 09:00:00 至 2024-03-05 16:59:59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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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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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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