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电子化管理招标项目。预算:16500元。(共计3847本《出生医学证明》档案需进行电子扫描,并移交区档案馆管理。)
二、技术要求: 此项目实施需严格参照2015年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档案局联合制定的《绍兴市<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电子化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①、实体档案整理技术要求 1.出生医学证明归档一般以一个新生儿作为一件。具体参照《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浙卫发〔2013〕261号)。 2.档案整理规范需严格符合上虞区档案馆进馆要求。 3.档案装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用卷盒和整理工具、耗材等由服务商提供。 ②、数字化简要技术要求 1.纸质档案数字化参照《浙江省省直单位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暂行办法》(浙档发〔2014〕25号)文件执行。 2.应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应选择≥300dpi,图纸类文件扫描分辨率建议选择≥200dpi,照片档案扫描分辨率应≥300dpi。 3.纸质档案扫描采用JPEG格式存储。 4.质量要求。以年度为单位,档案著录及数字化影像扫描质量抽检合格率必须达到98%(含98%)以上,予以验收通过,每年度抽检不低于5%。 ③、服务要求 1.为保证档案实体安全,高效快速安全完成档案整理任务,要求服务商承诺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合同任务,采购方随时验收。 2.服务商必须派遣5名及以上固定人员在采购方指定提供的场所服务,采购方不提供员工办公休息处。派遣人员需具备:有相关档案工作经验,派遣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缴纳社保,并按规定参加档案岗位业务培训,并且在服务商交纳社保证明;服务商提供派遣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16时前
二、技术要求: 此项目实施需严格参照2015年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档案局联合制定的《绍兴市<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电子化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①、实体档案整理技术要求 1.出生医学证明归档一般以一个新生儿作为一件。具体参照《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浙卫发〔2013〕261号)。 2.档案整理规范需严格符合上虞区档案馆进馆要求。 3.档案装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用卷盒和整理工具、耗材等由服务商提供。 ②、数字化简要技术要求 1.纸质档案数字化参照《浙江省省直单位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暂行办法》(浙档发〔2014〕25号)文件执行。 2.应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应选择≥300dpi,图纸类文件扫描分辨率建议选择≥200dpi,照片档案扫描分辨率应≥300dpi。 3.纸质档案扫描采用JPEG格式存储。 4.质量要求。以年度为单位,档案著录及数字化影像扫描质量抽检合格率必须达到98%(含98%)以上,予以验收通过,每年度抽检不低于5%。 ③、服务要求 1.为保证档案实体安全,高效快速安全完成档案整理任务,要求服务商承诺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合同任务,采购方随时验收。 2.服务商必须派遣5名及以上固定人员在采购方指定提供的场所服务,采购方不提供员工办公休息处。派遣人员需具备:有相关档案工作经验,派遣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缴纳社保,并按规定参加档案岗位业务培训,并且在服务商交纳社保证明;服务商提供派遣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16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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