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北凌河片区防洪暨农田退水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开发区北凌河片区防洪暨农田退水循环利用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范围北至北凌河,南至姚池路,西至春风河,东至风景河。
(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1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泵站、新建涵闸、新建控制闸、新建农桥及项目区内水系清淤并进行密排木桩+砼方桩岸坡防护以及河道内设置生态浮床以改善河道水体的水环境等工程施工监理。具体详见图纸。
(4)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9.80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1.80%。
(5)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7)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工程师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4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总监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响应人承诺书;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5人员配置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常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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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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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时间驻现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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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 |
常驻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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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
1名 |
水利工程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 |
常驻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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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3名 |
如证书上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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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确保每天有2名及以上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均须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代建单位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
2、交易响应人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人员保证正常在施工现场,交易发起人、代建单位将不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突击考核。
3.6自2022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3月6日09: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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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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