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晶海轻化有限公司至漳州市诏安县线路盐产品运输路线项目 。
2、项目编号:华昇招[2024]014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受托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履约所必需资质、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的书面声明。
(5)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且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等资质文件;
(6)供应商自有或挂靠运输设备情况证明。
(7)须提供或承诺能抵扣9%的运输业专用发票结算运费证明(若承运方提供的运输业专用发票抵扣率低于9%,我方将按其差额部分核减运费)。(承诺书格式自拟)
(8)曾经违反福建省漳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产品运输(或配送)合同》相关条款要求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企业、企业法人(负责人)、企业委托代理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9)车辆车型要求:13米以内半栏或平板拖车10部及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3 月 1 日至2024年 3 月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2、项目编号:华昇招[2024]014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受托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履约所必需资质、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的书面声明。
(5)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且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等资质文件;
(6)供应商自有或挂靠运输设备情况证明。
(7)须提供或承诺能抵扣9%的运输业专用发票结算运费证明(若承运方提供的运输业专用发票抵扣率低于9%,我方将按其差额部分核减运费)。(承诺书格式自拟)
(8)曾经违反福建省漳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产品运输(或配送)合同》相关条款要求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企业、企业法人(负责人)、企业委托代理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9)车辆车型要求:13米以内半栏或平板拖车10部及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3 月 1 日至2024年 3 月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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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2023年员工制服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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