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已由淅川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211-411326-04-02-56676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
2.2项目地点:淅川县金河镇火煤村;
2.3招标范围:修整垃圾填埋、封场堆体区,栽植大叶黄杨、红叶石楠和草坪,新建绿化喷灌设施、填埋气体导排系统、新建导气井、排水沟等工程。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根据项目具体特点,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评标现场专家评委将网上查验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报告及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在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提供,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对宛建〔2023〕92号文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
3.4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3 月 1 日09:00分至2024年3 月 21日0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已由淅川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211-411326-04-02-56676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
2.2项目地点:淅川县金河镇火煤村;
2.3招标范围:修整垃圾填埋、封场堆体区,栽植大叶黄杨、红叶石楠和草坪,新建绿化喷灌设施、填埋气体导排系统、新建导气井、排水沟等工程。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根据项目具体特点,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评标现场专家评委将网上查验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报告及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在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提供,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对宛建〔2023〕92号文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
3.4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3 月 1 日09:00分至2024年3 月 21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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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第1标段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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