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西营子河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以丰经发许可[2024]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顺河镇人民政府,(请登录)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丰县西营子河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丰县赵庄镇、首羡镇、顺河镇。
2.1.2建设规模:
丰县西营子河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两项子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对西营子河上游河段 (起点至四联干河)进行生态缓冲带构建工程,在水位变幅区开展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恢复工程,在陆域缓冲区开展生态驳岸建设和植物群落构建工程,涉及河道长度约20km;对下游河段(四联干河至复新河)进行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对现有河道岸岸坡内的水生和陆域植物进行修复,涉及河道长度约9.7km;全河段涉及挺水植物种植面积共计78800㎡,浮叶植物种植面积共计62360㎡,沉水植物种植面积共计62360㎡,基底修复工程清除底泥99950m3,投放底栖动物31180kg,投放鱼类11693kg;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工程,种植乔木约5485株,种植灌木约10970㎡,种植草本植物 237600㎡。
(2)生态拦截净化工程:主要进行生态拦截沟建设,涉及支流沟渠共计16条,建设生态拦截沟共计63.535km,具体包括挺水植物种植面积共计147305㎡,浮叶植物种植面积共计33531㎡,沉水植物种植面积共计34403㎡,基底修复工程6450m3,砾石64506m3。
2.1.3本工程共1个标段。
2.1.4合同估算价:约7341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含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21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6质量标准:合格,其中:
2.1.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工程保险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等项目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或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包含水环境治理或河(湖、江)道治理的工程);
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鉴定书(或竣工证明书)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为牵头人业绩。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
(4)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②近三年(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包含水环境治理或河(湖、江)道治理的工程);
注: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鉴定书(或竣工证明书)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5)拟选派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
(8)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7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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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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