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1、2号炉受热面换管外包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1、2号炉受热面换管外包:暂定2024年4月23日开工。(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号炉受热面换管外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2项燃煤机组锅炉受热面更换施工或机组检修合同业绩(机组检修合同包括水冷壁或过热器或再热器或省煤器或联箱等承压部件更换内容),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合同首页,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29 14:00到2024-03-10 10: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22 09:00。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1、2号炉受热面换管外包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1、2号炉受热面换管外包:暂定2024年4月23日开工。(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1、2号炉受热面换管外包 | 利用1、2号机组小修时,对四管测厚,更换减薄超标管段。 | 200 |
【1、2号炉受热面换管外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2项燃煤机组锅炉受热面更换施工或机组检修合同业绩(机组检修合同包括水冷壁或过热器或再热器或省煤器或联箱等承压部件更换内容),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合同首页,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29 14:00到2024-03-10 10: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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