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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及操作干预水平专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9 收藏项目
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及操作干预水平专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及操作干预水平专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                                  
2.2 招标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及操作干预水平专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首次装料前,需开展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以下简称“IC”和“EAL”)专题、操作干预水平(以下简称“OILs”)专题报告编制工作,为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和3、4号机组《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技术基础。
2.4 招标范围
2.4.1通用要求
(1)梳理国内外应急行动水平制定的技术路线,特别是针对福岛后的改进项,结合三代核电机组IC/EAL制定技术方法经验,重点开展CAP1000机组(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采用的堆型)和VVER1200机组(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采用的堆型)与现有国内法律法规、国内外导则标准的适用性分析,提出本项目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确立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IC/EAL和OILs编制采用的技术路线;
(2)基于所确立的技术路线和重点关注问题,编制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并组织专家审评会;
(3)编制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操作干预水平专题报告(含编制说明);
(4)编制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操作干预水平专题报告(含编制说明);
(5)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审评等提供技术支持。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海滨大道100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均获得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复。
2.7 质量标准
服务工作需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发包人上级单位或公司标准,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为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的,须提供经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如无法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须提供经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编制核电厂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专题报告的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起至2024年3月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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