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呼和供电段集体决策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段成本支出。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简况:为强化经营管理,保证经营活动依法合规,降低对外经营风险,依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实施细则》,在内部法律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聘请专业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选择服务单位。
2.实施地点:呼和浩特供电段段管内。
3.主要工作内容: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协助或者负责草拟、制定、修改、审查合同文本、内部规章制度及其他文件;参加商务磋商、谈判,提供法律服务;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信函,发表律师意见;除特殊约定外,代理参加民事、商事、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诉讼,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有关商业项目的运作;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诉讼案件采取风险代理的不含在内。
具体工作项目、工作量以甲方委托为准。
4.履约期:自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年。
5.费用:4.8万元。
三、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1.外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是成立五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的;二是具备专业律师团队,在相关法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专业实力较强;三是具有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四是规范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五是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是其他应当具体的条件。
2.外聘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是执业五年以上,经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备案;二是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三是熟悉相关法律事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业绩;四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五是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2月29日17:30前(请登录)报名。
本项目已由呼和供电段集体决策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段成本支出。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简况:为强化经营管理,保证经营活动依法合规,降低对外经营风险,依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实施细则》,在内部法律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聘请专业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选择服务单位。
2.实施地点:呼和浩特供电段段管内。
3.主要工作内容: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协助或者负责草拟、制定、修改、审查合同文本、内部规章制度及其他文件;参加商务磋商、谈判,提供法律服务;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信函,发表律师意见;除特殊约定外,代理参加民事、商事、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诉讼,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有关商业项目的运作;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诉讼案件采取风险代理的不含在内。
具体工作项目、工作量以甲方委托为准。
4.履约期:自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年。
5.费用:4.8万元。
三、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1.外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是成立五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的;二是具备专业律师团队,在相关法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专业实力较强;三是具有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四是规范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五是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是其他应当具体的条件。
2.外聘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是执业五年以上,经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备案;二是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三是熟悉相关法律事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业绩;四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五是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2月29日17:30前(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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