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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选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及行业纳税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选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及行业纳税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最高限价:3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请登录) 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选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及行业纳税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600000 3600000 36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编号: 安龙财公开采购-2024-1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内容:通过框架协议公开采购 5 家第三方机构,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及行业纳税评估等业务提供服务。
5.4 质量标准: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改增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等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5.5 框架协议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5.6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7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 6、合同履行期限:见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保。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 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 〔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站截图或打印页)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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