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峰审批招标核字【2024】 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峰峰矿区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1)渠坡渠底清理垃圾杂草冲洗河坡;(2)渠道清淤;(3)道路硬化;(4)更换预制盖板;(5)新建栏杆;(6)渠底渠壁修复(包括新做桥下渠边墙、渠底新做抗渗砼、部分区段渠壁抹水泥砂浆、退水闸口浇筑);(7)种植高羊茅;(8)新做虹吸口处格栅;(9)浆砌石渠壁;(10)维修污水管道;(11)水毁修复沙袋堵口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峰峰矿区
2.3 招标范围: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地上、地下不可预见或不可量化或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工程完工后,须达到全部使用功能,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财务要求:
3.2.1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2.2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或提供依法纳税和良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3.3.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3.2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3.4其他要求:
3.4.1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声明。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9日00:00 至2024年3月6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峰峰矿区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