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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朝阳路东延及迎宾大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朝阳路东延及迎宾大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批字【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一般债券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涞源县朝阳路东延及迎宾大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项目编号:TD2024Y070。3)建设地点:涞源县朝阳路。4)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涞源县朝阳路东延段道路、综合管网、迎宾大街朝阳路至富强路段雨水工程及其它设施建设,其中朝阳路东延为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703.86m,红线宽度为 40m;迎宾大街雨水系统改造长度919m。道路工程:车行道面积22097㎡,非机动车道建设面积3404㎡,人行道面积7014㎡;给水工程:新建给水DN200管道长度675m;排水工程:新建DN800雨水管道2250m,新建DN600管道长度168m,新建DN1000雨水管919m,新建DN600污水管道 1358m,DN400管道长度86m;其它附属设施建设。5)计划工期:29个月(其中设计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28个月)。 6)其他:①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异议受理主体: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胡展铭,联系电话:0312-7312373。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全部工作,并在竣工后,对本项目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等全部内容、工程施工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施建设项目; 3.1.6其他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入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9 09:00至2024-03-06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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