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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标识系统设计比选公告
日期:2024-02-28 收藏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标识系统设计比选人为南宁轨道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标识系统设计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69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3189.16平方米。

比选内容概括:主体及室内外标识系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形象标识(精神堡垒)、导向标识、定位标识、警示标识、提示标识、楼宇标识、交通标识(含地面、地库车位划线及停车场交通设施)、物管标识等标识及信报箱的系统概念、规划布局、造型规格、工艺选材、内容排版、数量及估算等。

上限控制价(含税):180000.00元。比选申请报价高于上限控制价(或分项上限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将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服务期:自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东侧、贝田路南侧。

比选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承接过(完工/在建项目)1个及以上不同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房地产项目/公共建筑项目(产业园或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旅游建筑等)相关标识设计业绩,且单个业绩设计建筑面积达 6万平方米及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下述材料之一即可:①合同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业主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需能证明符合业绩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3.4人员配置:/。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 3 月 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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