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已由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行审改(2023)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33个行政村,62个自然村,服务总人口约为39584人。主要新建污水管渠134.75km,配套建设化粪池、污水提升泵站和一体化处理站等工程。招标控制价2,077,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监理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注:以上3.5款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还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3.6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2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 00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标段1(标段名称: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提供选择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 元。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已由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行审改(2023)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33个行政村,62个自然村,服务总人口约为39584人。主要新建污水管渠134.75km,配套建设化粪池、污水提升泵站和一体化处理站等工程。招标控制价2,077,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监理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注:以上3.5款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还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3.6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2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 00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标段1(标段名称: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提供选择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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