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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