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遂昌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遂昌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及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 项目名称:遂昌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及提升改造项目
二. 比选内容:
三. 比选申请企业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比选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特定条件: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比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前(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比选申请保证金:
比选申请保证金(元):50000.00(伍万元)
六.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北京时间)。
一. 项目名称:遂昌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及提升改造项目
二. 比选内容:
| 序号 | 比选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运营期限 |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计费 | 公共自行车计费 | 点位设备使用费最低限价 | 备 注 |
| 1 | 遂昌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及提升改造项目 | 1 | 项 | 3年 | 前10分钟收费1.0元,后每增加10分钟由各比选申请人自主报价,按照价格从低到高排名。 | 前5分钟免费使用,后每增加30分钟由各比选申请人自主报价,按照价格从低到高排名。 | 1元/辆/天(仅限新投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 本项目所有投资和经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仓库、办公用房及车辆等费用)均由比选申请人承担(详见第五章 )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比选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特定条件: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比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前(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比选申请保证金:
比选申请保证金(元):50000.00(伍万元)
六.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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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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