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修改为:“投标文件的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原则及办法”的第********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修改为:“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3、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原则及办法”的第********条“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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