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空勤机组酒店服务
二、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2-0241
三、 招标内容:
(1)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中加注星号( “*” )的为关键服务要求,投标人任意一条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住宿服务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80元/间/天(含税),车辆服务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元/趟,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餐饮服务价格执行公司固定标准。早餐20元/人/次、餐标为:午餐70元/人/次、晚餐70元/人/次(均含税)。
(4)上表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最终签订单价协议,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5)间:定义为每间每天。
(6)协议期限:3年。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文件。
(二)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四)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 招标文件发售: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2-0241
三、 招标内容:
| 项次 |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住宿服务 | 3159 | 间 | 房费不含早餐 |
| 2 | 餐饮服务(早餐) | 3159 | 餐 | |
| 3 | 餐饮服务(午餐) | 3159 | 餐 | |
| 4 | 餐饮服务(晚餐) | 3159 | 餐 | |
| 5 | 车辆服务 | 2106 | 趟 |
(2)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住宿服务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80元/间/天(含税),车辆服务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元/趟,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餐饮服务价格执行公司固定标准。早餐20元/人/次、餐标为:午餐70元/人/次、晚餐70元/人/次(均含税)。
(4)上表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最终签订单价协议,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5)间:定义为每间每天。
(6)协议期限:3年。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文件。
(二)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四)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 招标文件发售: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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