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朝阳市龙城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龙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龙城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龙泉街道(原向阳街道西侧)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跨度: 最大跨度为6.2米 建筑面积: 11507.6㎡ 其中: 2#楼6268.17㎡ 、4#楼4819.43㎡ 、物业及配套用房420㎡ 层数: 2#楼、4#楼地上11层,物业及配套用房地上2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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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最多由二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 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5)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6.其它要求:(1)外省施工企业开标前需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企业信息报送。(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加投标。(6)允许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7)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
| 四、投标 | ||||||||||||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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