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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8 收藏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服务),项目业主为成都青白江蓉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青白江蓉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成都青白江区清泉镇,东临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旅游环线,西临清泉大道,南至新城街,北至欧创东一路;实施范围约484亩,实施内容全部为青白江区建成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城市有机更新,本项目不占用耕地。青白江区清泉片区现状总建筑面积约36.03万平方米,协议搬迁拆除面积约2.68万平方米,规划新建计容建筑面积约4.70万平方米,计划搬迁户数约62户,就地就近安置户数约62户。更新单元拆建比为1.75,拆迁房屋面积占比7.44%,就地就近安置率100%;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范围为对平安路-市坝街丁字路口,商务会客综合体及鳅鱼巷沿线进行打造。
2.4招标范围:开展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服务)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规划背景及范围、②现状认知、③方案构思、④实施方案;具体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编制要求为准。
2.5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1.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进行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建筑类或市政类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22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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