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9:30(北京时间)
1. 中国政府已收到亚洲开发银行(亚行)为陕西绿色智慧交通物流管理示范项目的成本所提供的资金,并打算将部分资金用于上述合同项下的付款。招标对来自亚洲开发银行合格来源国的投标人开放。
2.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智慧物流园区ICT系统平台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项目建设范围:信息化件系统、智能卡口系统、配套硬件、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网络系统、海关综合指挥中心及网络机房、熏蒸处理系统。
完成时间要求为90天。
3. 公开竞争性招标将按照亚洲开发银行的一阶段单信封程序进行,并向招标文件中所述合格国家的所有投标人开放。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一) 合同未履行历史记录
自2018年12月1日起,未曾因供应商违约而导致合同中止。
(二)未决诉讼
所有未决诉讼和仲裁(如有)均应视为针对投标人的解决方案,因此总计不应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计算为总资产和总负债之间的差额。
(三)合同经验
在过去八(8)年内(自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以总承包商身份成功至少完成了两(2)份海关信息化建设类合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300万元,其复杂性类似于第6条(供货清单)所述的供货范围。
(四)技术经验
国内投标人或国内联合体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证书。国外的投标人或外国联合体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具有同等资格执行要求的任务。
(五)历史财务状况
提交过去三(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如果投标人所在国法律没有要求,可提交买方接受的其他财务报表,以证明投标人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作为最低要求,投标过去三(3)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和总负债的差额计算)应为正值。
(六)运营规模(年均营业额)
最低年平均营业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或144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计算投标人在过去三(3)年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合同所收到的总额。
(七)现金流能力
投标人还应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流动资产、信贷额度和其它资金,合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144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1. 中国政府已收到亚洲开发银行(亚行)为陕西绿色智慧交通物流管理示范项目的成本所提供的资金,并打算将部分资金用于上述合同项下的付款。招标对来自亚洲开发银行合格来源国的投标人开放。
2.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智慧物流园区ICT系统平台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项目建设范围:信息化件系统、智能卡口系统、配套硬件、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网络系统、海关综合指挥中心及网络机房、熏蒸处理系统。
完成时间要求为90天。
3. 公开竞争性招标将按照亚洲开发银行的一阶段单信封程序进行,并向招标文件中所述合格国家的所有投标人开放。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一) 合同未履行历史记录
自2018年12月1日起,未曾因供应商违约而导致合同中止。
(二)未决诉讼
所有未决诉讼和仲裁(如有)均应视为针对投标人的解决方案,因此总计不应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计算为总资产和总负债之间的差额。
(三)合同经验
在过去八(8)年内(自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以总承包商身份成功至少完成了两(2)份海关信息化建设类合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300万元,其复杂性类似于第6条(供货清单)所述的供货范围。
(四)技术经验
国内投标人或国内联合体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证书。国外的投标人或外国联合体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具有同等资格执行要求的任务。
(五)历史财务状况
提交过去三(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如果投标人所在国法律没有要求,可提交买方接受的其他财务报表,以证明投标人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作为最低要求,投标过去三(3)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和总负债的差额计算)应为正值。
(六)运营规模(年均营业额)
最低年平均营业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或144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计算投标人在过去三(3)年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合同所收到的总额。
(七)现金流能力
投标人还应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流动资产、信贷额度和其它资金,合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144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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