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国县鼎龙乡鼎龙村花龙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9150.35 元
最高限价:1949150.35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工期18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至 2024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项目名称:兴国县鼎龙乡鼎龙村花龙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9150.35 元
最高限价:1949150.35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兴财购2024B001122706 | 兴国县鼎龙乡鼎龙村花龙组滑坡治理工程 | 1 | 项 | 1949150.35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工期18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至 2024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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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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