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2024年客户感知测评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预估金额为500000元(不含税),拟中选2名参选人,第一名中选份额70%,第二名中选份额30%。服务地点:沧州全区,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单维度调查、多维度调查、感知提升(普通用户感知提升、低感知用户感知提升)的形式针对客户满意度(公众客户、政企客户)开展调研,不限于实体渠道服务、装维服务、政企交付、智慧家庭交付、资费服务、综合满意度、重点产品满意度、重点大客户访谈及有效修复等形式的客户感知测评及提升并出具分析报告。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任意一项参选单价报价高于不含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
2.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参选人须具备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河北省,业务种类须包含呼叫中心业务。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1.4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公告发出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如签订的单项合同中无签订时间则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具备的客户感知测评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证明材料:(1)参选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还须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对应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部门章(含电子印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2)提供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合同中约定的含税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的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或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
2.1.5参选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以下服务人员:
(1)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名、质检人员1名、数据人员1名,以上人员均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2)外呼人员:20人
证明材料: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2023年7月至参选截止日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缴费单位名称(缴费单位需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缴纳保险人员姓名及缴费期间,若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需出具其与参选人的关系证明(双方盖章)复印件,否则无效。管理人员还须额外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注: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不得重复,重复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 28日9时0分至2024年3月 1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2024年客户感知测评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预估金额为500000元(不含税),拟中选2名参选人,第一名中选份额70%,第二名中选份额30%。服务地点:沧州全区,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单维度调查、多维度调查、感知提升(普通用户感知提升、低感知用户感知提升)的形式针对客户满意度(公众客户、政企客户)开展调研,不限于实体渠道服务、装维服务、政企交付、智慧家庭交付、资费服务、综合满意度、重点产品满意度、重点大客户访谈及有效修复等形式的客户感知测评及提升并出具分析报告。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任意一项参选单价报价高于不含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序号 | 报价项 | 报价单位 | 不含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元) | 权重 |
| 1 | 单维度调查 | 条 | 2.4 | 30% |
| 2 | 多维度调查 | 条 | 21 | 20% |
| 3 | 普通用户感知提升 | 条 | 27 | 30% |
| 4 | 低感知用户感知提升 | 条 | 38 | 20% |
1.
2.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参选人须具备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河北省,业务种类须包含呼叫中心业务。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1.4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公告发出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如签订的单项合同中无签订时间则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具备的客户感知测评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证明材料:(1)参选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还须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对应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部门章(含电子印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2)提供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合同中约定的含税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的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或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
2.1.5参选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以下服务人员:
(1)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名、质检人员1名、数据人员1名,以上人员均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2)外呼人员:20人
证明材料: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2023年7月至参选截止日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缴费单位名称(缴费单位需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缴纳保险人员姓名及缴费期间,若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需出具其与参选人的关系证明(双方盖章)复印件,否则无效。管理人员还须额外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注: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不得重复,重复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 28日9时0分至2024年3月 1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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