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选择检测机构为中国电信ODN器件,电缆、馈线,铅酸蓄电池(寿命试验),铅酸蓄电池(常规试验),光缆,架体,直放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线路铁件、走线架和光纤槽道,塑料管,机柜类提供2024-2025年到货检测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3中选人数量及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
1.3.1 中选人数量
中选候选人数量与中选人数量相等,本项目限中原则如下:
(1)本项目仅允许参选人中选6个分包,各分包中选顺序按照同品类总采购金额排序,具体为:01分包 ODN器件、02分包 电缆、馈线、03分包铅酸蓄电池(寿命试验)、04分包 铅酸蓄电池(常规试验)、05分包光缆、06分包 架体、07分包 直放站和室内分布系统、08分包 线路铁件、走线架和光纤槽道、09分包 塑料管、10分包 机柜类。
(2)参选人在前序顺序中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在后续顺序中任何分包均不再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由其他有效参选人按照综合排名顺序递补。
1.3.2 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选结果确定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被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或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情形的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经原评选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将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同时中选人数量调整为剩余的中选候选人数量。比选人将确定剩余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并依据排名按照上表进行份额分配,剩余未分配份额按已分配份额的相对比例分配给其他中选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3各分包参选人应具备CMA资质且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覆盖各分包对应产品的国标/行标要求。
2.1.4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所投分包对应同类产品的检测服务业绩应不少于2个。
2.1.5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到货检测、样品管理两项具体工作,接受参选人将样品管理服务分包给第三方公司完成。如参选人分包样品管理服务,应满足参选人与样品管理单位必须按参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样品管理服务分工协议书,明确参选人和样品管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同一分包样品管理工作最多允许分包给一家样品管理单位,不得再次分包。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选择检测机构为中国电信ODN器件,电缆、馈线,铅酸蓄电池(寿命试验),铅酸蓄电池(常规试验),光缆,架体,直放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线路铁件、走线架和光纤槽道,塑料管,机柜类提供2024-2025年到货检测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 序号 | 分包名称 | 检测产品名称 | 采购规模(组) |
| 1 | 01分包 ODN器件 | 光分路器、光缆接头盒、光缆分光分纤盒、光纤活动连接器、预制成端蝶形引入光缆、现场组装光纤活动连接器(机械型) | 2270 |
| 2 | 02分包 电缆、馈线 | 电力电缆、数字通信用水平对绞电缆、射频同轴电缆、射频同轴连接器、射频跳线、馈线卡具 | 1075 |
| 3 | 03分包 铅酸蓄电池(寿命试验) | 普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高功率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70 |
| 4 | 04分包 铅酸蓄电池(常规试验) | 高功率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24 |
| 5 | 05分包 光缆 | 室外光缆、蝶形引入光缆 | 295 |
| 6 | 06分包 架体 | 通信光缆交接箱(OCC)、光纤配线架(ODF)、网络机柜、综合集装架 | 350 |
| 7 | 07分包 直放站和室内分布系统 | 直放站、功分器、耦合器、合路器、衰减器、电桥 | 575 |
| 8 | 08分包 线路铁件、走线架和光纤槽道 | 钢绞线、铁附件、走线架、光纤槽道 | 1100 |
| 9 | 09分包 塑料管 | 实壁管、双壁波纹管、梅花管、栅格管、蜂窝管、硅芯管 | 460 |
| 10 | 10分包 机柜类 | 5G BBU 竖装机柜、节能机柜、室外型机柜、-48V直流电源列柜 | 190 |
| 合计 | 6409 | ||
| 注: (1)本项目面向内外部检测机构分别组织采购,上述采购数量为外部检测机构采购规模预估量。 (2)本项目对内、外部检测机构采购规模比例采用浮动机制,具体说明如下: 各分包内部中选单位均价为A,外部中选单位均价为B。当A>B时,均价差距小于5%,不做采购规模调整;均价差距超过5%(含5%),每高于1%,调增外部检测机构规模比例2%。 |
|||
1.3.1 中选人数量
| 分包名称 | 有效参选人数量N | 中选人数量M | 备注 |
| 01分包 ODN器件 | N≥5 | 4 | 1.根据综合排名推荐中选候选人 2.当有效参选人N=1时,对应分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2≤N≤4 | N-1 | ||
| 02分包 电缆、馈线 | N≥4 | 3 | |
| 2≤N≤3 | N-1 | ||
| 03分包 铅酸蓄电池(寿命试验)、05分包 光缆 | N≥3 | 2 | |
| N=2 | 1 | ||
| 04分包 铅酸蓄电池(常规试验)、06分包 架体、07分包 直放站和室内分布系统、08分包 线路铁件、走线架和光纤槽道、09分包 塑料管、10分包 机柜类 | N≥2 | 1 |
(1)本项目仅允许参选人中选6个分包,各分包中选顺序按照同品类总采购金额排序,具体为:01分包 ODN器件、02分包 电缆、馈线、03分包铅酸蓄电池(寿命试验)、04分包 铅酸蓄电池(常规试验)、05分包光缆、06分包 架体、07分包 直放站和室内分布系统、08分包 线路铁件、走线架和光纤槽道、09分包 塑料管、10分包 机柜类。
(2)参选人在前序顺序中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在后续顺序中任何分包均不再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由其他有效参选人按照综合排名顺序递补。
1.3.2 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 中选人数量 | 综合排名 | |||
| 1 | 2 | 3 | 4 | |
| 4家 | 40% | 30% | 20% | 10% |
| 3家 | 50% | 30% | 20% | - |
| 2家 | 60% | 40% | - | - |
| 1家 | 100% | - | - | -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序号 | 分包名称 | 检测产品名称 | 最高参选报价(元/组,价税合计,含增值税) |
| 1 | 01分包 ODN器件 | 光分路器 | 5400 |
| 光缆接头盒 | 2800 | ||
| 光缆分光分纤盒 | 2000 | ||
| 光纤活动连接器 | 2800 | ||
| 预制成端蝶形引入光缆 | 3000 | ||
| 现场组装光纤活动连接器(机械型) | 3000 | ||
| 2 | 02分包 电缆、馈线 | 电力电缆 | 3400 |
| 数字通信用水平对绞电缆 | 3400 | ||
| 射频同轴电缆 | 3000 | ||
| 射频同轴连接器 | 800 | ||
| 射频跳线 | 1400 | ||
| 馈线卡具 | 800 | ||
| 3 | 03分包 铅酸蓄电池(寿命试验) | 普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过充电寿命试验:30000 |
| 普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高温加速浮充寿命试验:28000 | ||
| 高功率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高温加速浮充寿命试验:28000 | ||
| 4 | 04分包 铅酸蓄电池(常规试验) | 高功率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12500 |
| 5 | 05分包 光缆 | 室外光缆 | 4500 |
| 蝶形引入光缆 | 4500 | ||
| 6 | 06分包 架体 | 通信光缆交接箱(OCC) | 3300 |
| 光纤配线架(ODF) | 3300 | ||
| 网络机柜 | 2800 | ||
| 综合集装架 | 2100 | ||
| 7 | 07分包 直放站和室内分布系统 | 直放站 | 13480 |
| 功分器 | 1400 | ||
| 耦合器 | 1400 | ||
| 合路器 | 1850 | ||
| 衰减器 | 500 | ||
| 电桥 | 1850 | ||
| 8 | 08分包 线路铁件、走线架和光纤槽道 | 钢绞线 | 1100 |
| 铁附件 | 600 | ||
| 走线架 | 2500 | ||
| 光纤槽道 | 2500 | ||
| 9 | 09分包 塑料管 | 实壁管 | 1500 |
| 双壁波纹管 | 1500 | ||
| 梅花管 | 1500 | ||
| 栅格管 | 1500 | ||
| 蜂窝管 | 1500 | ||
| 硅芯管 | 1500 | ||
| 10 | 10分包 机柜类 | 5G BBU 竖装机柜 | 3000 |
| 节能机柜 | 3000 | ||
| 室外型机柜 | 3000 | ||
| -48V直流电源列柜 | 3600 |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3各分包参选人应具备CMA资质且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覆盖各分包对应产品的国标/行标要求。
2.1.4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所投分包对应同类产品的检测服务业绩应不少于2个。
2.1.5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到货检测、样品管理两项具体工作,接受参选人将样品管理服务分包给第三方公司完成。如参选人分包样品管理服务,应满足参选人与样品管理单位必须按参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样品管理服务分工协议书,明确参选人和样品管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同一分包样品管理工作最多允许分包给一家样品管理单位,不得再次分包。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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